根據香港法例,外傭所有合理醫療費用由僱主全數承擔,包括:門診診金、藥費、住院費及手術費。外傭不得被要求自行支付任何醫療費用。
僱主必須為外傭購買《僱員補償條例》下的保險,涵蓋以下情況:
未有購買僱員補償保險屬違法,最高罰款$100,000。
雖然法律只要求僱員補償保險,但強烈建議額外購買外傭醫療保險,原因:
市場上外傭醫療保險計劃年費約$1,500至$4,000,視乎保障範圍。
外傭懷孕後,僱主不得以懷孕為由終止合約。產前檢查及分娩費用屬法定醫療費用,由僱主負責。外傭享有14週有薪產假,薪金為正常薪金的4/5。
精神科治療亦屬合理醫療費用,僱主須負責。若外傭出現情緒問題,建議主動關心並鼓勵求醫,而非終止合約。
僱員補償保險屬強制,額外醫療保險非強制但強烈建議購買。
不可以。生病期間薪金照常支付,醫療費用由僱主負責。
一般年費約$1,500至$4,000,視乎保障範圍及保險公司。
不可以以懷孕為由終止合約,否則屬違法歧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