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傭工作範圍
姐姐幫第二家做嘢合唔合規?
「叫姐姐去媽媽屋企打掃」「休息日去親戚家湊小朋友」「順便幫公司清潔」——這些在香港外傭制度下風險很高。
外籍家庭傭工一般只可為標準合約上列明的僱主,在指定住址從事家務。幫第二個家庭、僱主的公司、鄰居或在休息日做有薪家務,通常屬違反逗留條件,僱主和傭工都可能有後果。
先講結論
合約地址和僱主姓名不是「參考」,是入境及勞工安排的核心。就算出於孝順、方便或姐姐自己想賺外快,都不應安排她為其他人工作。家庭成員同住、偶爾跟僱主外出買餸,與「去另一個單位幫另一家人做全套家務」是兩回事。
為甚麼這個問題容易出錯
僱主會覺得「都是我家的事」「她自願」「只是幾粒鐘」沒問題。現實是入境處和勞工處看的是:誰是僱主、在邊個地址、做的是不是該僱主的家務。一經投訴或意外,口頭解釋往往不夠。
實際應該點做
| 第一步 | 翻查現有標準僱傭合約:僱主是誰、住址是哪、工作範圍如何寫。有疑問先問持牌中介或查官方資料。 |
|---|---|
| 第二步 | 如父母另住、需要打掃或照顧,那是另一個僱用關係,不能「順便」用現有姐姐。 |
| 第三步 | 休息日是休息,不是去第二家做兼職。發現姐姐在外替其他人工作,應嚴肅溝通,而不是默許分帳。 |
高風險情況
- 姐姐定期去祖父母單位做清潔或照顧,而祖父母並非合約僱主、地址亦不是合約住址。
- 僱主開公司,叫姐姐去舖或辦公室清潔。
- 休息日替其他家庭湊BB或煮飯賺外快。
- 把姐姐「借」給朋友幾日。
這些做法即使沒有即時被查,亦可能影響簽證、保險索償和僱主責任。
合規提醒
大力不會協助任何「一個姐姐兩家用」或未完成正式合約及合規程序就安排工作的做法。官方說明可參考 官方聘請資源 及 牌照及合規。具體個案請向入境處、勞工處或法律專業人士查詢。
大力的建議
如果你家真的有兩代、兩個住址的照顧需要,應分開討論是否另請人手,而不是把現有姐姐的工作範圍「彈性擴大」。大力可以按家庭情況解釋聘請選項,但不會教你走灰色地帶。
下一步可以點做
不肯定某項安排是否超出合約,先不要做。WhatsApp 講低住址和工作內容,我們可以提醒你哪些要向官方確認。
常見問題
姐姐假日自願去第二家做,僱主有無事?
仍可能涉及違反逗留條件。自願、現金、只做幾小時,都不自動令它變合法。
跟僱主去旅行或去另一間自己的物業打掃呢?
視乎是否僱主家務、是否合約住址、目的地入境及保險。不要自行假設可以,應先查清楚。
大力會唔會安排試工去第二家?
不會。未完成正式合約及合規程序前,大力不會安排姐姐到僱主家中工作。
相關頁面
最後更新:2026-08-28。本文為一般資訊,不構成法律意見;實際安排以個案及合規程序為準。
大力女傭中心 Strong Helper Agenc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