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比中途終止合約,合約到期自然完結是最少糾紛的方式。沒有即時終止的爭議,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。但「自然完結」也有一套程序需要遵守。
標準合約規定,如不打算續約,需在合約到期前至少一個月通知對方。書面通知為佳,說明合約到xx日屆滿,不會續約,並感謝外傭的服務。
若未提前一個月通知,需支付一個月薪酬作代替。
回程機票:僱主負責安排外傭返回原居地(菲律賓或印尼)的機票。金額視乎目的地和旅遊旺季,一般約$2,000至$4,000。
通常做法:
合約到期後,外傭有責任在規定期限內(一般是7至14天)離港或完成新工作簽證申請。若她在港逾期逗留,入境處會跟進,你無需負責。但需保留合約到期及你已通知的記錄。
合約最後幾週,可以安排:
實際操作建議:給予不續約通知後,維持正常的工作氛圍和尊重對待是最好的做法。外傭最後一個月的工作質素,往往與你的態度直接相關。
一般不需要額外賠償,但需支付未放假期、回程機票費用。若年資達5年以上,需計算長期服務金。
不可以。合約到期後外傭需在規定期限內離港,拒絕離港屬逾期居留,由入境處處理。
是的。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,否則需支付代通知金(一個月薪金)。
合約到期日即僱傭關係終止,保險亦相應終止。外傭離港前的醫療費用仍由你負責,離港後不再適用。